本周上交所就东方金钰()的股权变更事项,接连发出问询函和监管工作函,要求对本次交易的受让方,中国蓝田总公司(简称“中国蓝田”)就相关情况进行解释。这次问询,让中国蓝田和“蓝田股份”这一从A股市场消失17年之久的公司,又一次回到了人们的视线。
2月12日晚间,湖北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金钰”)公告,由于中国蓝田未就其身份、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的合法合规性提供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决定暂时终止上述股权转让事项。
同日,中国蓝田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瞿兆玉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已向东方金钰致函声明,该股权转让决议不符合公司决策制度,因此无效。瞿兆玉还称“这个事情我不知道,没签字、没授权、没批准。”
东方金钰于年4月成立,其经营范围主要为宝石及珠宝饰品的加工、批发、销售;翡翠原材料的批发销售等。
2月2日,东方金钰发布股权变更事项公告称,控股股东兴龙实业的股东赵宁、王瑛琰拟将兴龙实业%的股份转让给中国蓝田。若转让顺利完成,中国蓝田将间接持有东方金钰31.42%的股权,这也意味着,中国蓝田将实现借壳上市。
2月10日和12日,上交所接连向东方金钰发出问询函和监管工作函,要求解释中国蓝田的公司性质和实际控制人等、中国蓝田法定代表人瞿兆玉与蓝田股份的关系、以及本次收购的决策程序等问题。
A股市场不会淡忘“蓝田”这个词。“蓝田事件”曾是中国证券市场发生的著名欺诈案之一。年初,5年间股本扩张了%的沈阳蓝田股份有限公司(,已退市,简称“蓝田股份”),因涉嫌财务造假等重大问题,造成业绩连续三年亏损,于年初退市。
而自称是“农业部投资直属”的“全民所有制中央大型企业”中国蓝田,则似乎从那场风波中全身而退。除了自身成谜的公司性质和实控人信息之外,把时间倒回“蓝田事件”爆发前,中国蓝田是蓝田股份“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也是蓝田股份“第一大股东的母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自称“中央大型企业”的中国蓝田的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瞿兆玉,曾是蓝田股份的法人、董事长,因“蓝田事件”两度获刑。
自称“全民所有制中央大型企业”的中国蓝田
中国蓝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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