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我国结婚登记人数仅为.6万对,创下自年以来结婚人数的新低,结婚率达到了36年以来的历史新低,这一结论来自民政局前段时间公布的统计报告,很具有权威性。
结婚率的持续走低和某些地方出现“天价彩礼”的现象不无关系,尤其是江西赣州等地,彩礼均价已然达到25万元,因婚返贫甚至因婚负债的现象不在少数。无奈之下,政府只好出台官方“指导价”,在32个“婚俗改革区”率先试点。
其实,彩礼这个问题不止现代人要面对,古人也同样为之头疼,古代的彩礼都价值几何呢?
天价彩礼让不少人倍感沉重
彩礼
彩礼的历史应该追溯到什么时候呢?或者说,最早的彩礼是什么情况呢?
直接去百度会得到五花八门的答案,包括“以雁为礼”和“以鹿为礼”几种说法,其实这两种说法未必正确。以大雁为彩礼的说法应该来自于周公所制定的周礼,在《仪礼·士昏礼》中就多次提到了大雁,包括“纳采用雁、纳吉用雁、请期用雁”等等。
以鹿为礼的说法,其实同样来自于《礼记》,在《礼记·月令》《疏》引《世本》中有这么一句记载“大昊始制嫁娶,以俪皮为礼”。这个“俪皮”,其实就是鹿皮,《仪礼·士昏礼》中其实也有所提及,“纳征,玄纁束帛,俪皮,”,意思是纳征时男方要送上“玄纁束帛和俪皮”,这个“玄纁束帛”,其实就是红黑色与浅红色的帛五匹,玄纁说的是两种颜色。束帛指的是数量,将五匹布束到一起,叫做“束帛”。
由此可见,先秦时期一般的聘礼应该是大雁若干、鹿皮两张、彩布五匹。
但这恐怕并不是最初的彩礼。
大雁在古代婚事中是必不可少之物
在吕思勉先生的《中国通史》婚俗篇里讲,最初的社会形态主要是游猎形态,当时的婚姻形态是“掠夺婚”。也就是说,新娘子主要是抢来的。但被抢了姑娘的部落自然不愿意吃这个闷亏,会想办法报复回来,为了避免被抢部落的报复,抢人的部落干脆在抢姑娘的时候留下一些财务作为交换。
这就是最初的彩礼,当时的彩礼应该没有明确规定,凡是部落里有价值的富余之物,恐怕都有可能成为彩礼。
等到部落生产力继续发展,出现私人财产之后,男方为了向女方表明自身“实力”,就会送给女方大雁、鹿皮等猎获,以此向女方证明自己是个有本事的猎人,跟着自己不会饿肚子。
这就是为什么先秦时期的彩礼会和大雁、鹿皮有关。
可以说,先秦时期的彩礼从价值上而言并不十分昂贵,其作为“礼仪”的意义要远大于作为“经济”的意义。
等到两汉时期,这种局面就发生了变化。《史记·淮南衡山列传》中有记载,开章见刘长的时候,闲聊谈到了自家娶媳妇的聘礼。“章之淮南见长,长数与坐语饮食,为家室娶妇,以二千石俸奉之。”也就是说开章准备的彩礼是二千石俸米。
这两千石粮食是多是少呢?
一石等于十斗,所以两千石米就是两万斗米
从《汉书·百官志》来看,汉代小县县令,年俸三百石。上县县令,年俸六百石。大县县令,年俸千石。二千石俸米,是小县县令七年之俸禄,大县令两年之工资。可见这并不是一个小数目,在《新论·离事》中有提过汉文帝时期的谷价是“谷至数十钱”,如此换算,两千石粮恐怕价值五万余钱。
此外,《太平御览》中还记载了一位叫做展允的小官(议曹史)准备的聘礼是“二、三万钱”。
这两个例子可以说明两汉时期中下层官员的彩礼已经达到了数万钱之多。大官大地主们的彩礼更不用说,《后汉书·皇甫规妻列传》中记载,董卓娶妻的聘礼是“聘以耕轴百乘,马二十匹,奴碑钱帛充路。”
在《居延汉简考释·释文之部》中有记载“招车一乘值万。”,而董大人娶妻时光是价值一万的招车就准备了百两,再加上“充路”的钱帛,其彩礼至少有百万之巨。
厚嫁厚娶的风气带来了相当的恶劣影响,有贫困地区因为付不起彩礼,而出现了大面积的不婚现象。当地政府不得不为适龄青年出钱结婚。这当然不是长久之计,汉平帝曾紧急出面,以法律形式出台“官方指导价”,规定“吏三百石、庶民嫁娶毋过万五千”。
可以说,两汉时期的彩礼相比先秦时期已然翻倍增长,从“礼仪”大于“经济”,变成了“经济”大于“礼仪”。
汉平帝应该是古代出台调节彩礼政策第一人
这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唐朝就在《唐律》中对彩礼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不同阶层的人对应不同等级的聘礼,不得随便逾越,以此杜绝“天价彩礼”的出现。但法律并没能解决问题,唐朝也还是出现了天价彩礼的问题,《贞观政要》中就记载了当时有部分家族嫁女时开口索要大量彩礼,如同买卖。“每嫁女他族,必广索聘财,以多为贵,论数定约同于市贾,甚损风俗”。
实际上,真的把嫁女儿当做买卖的不在少数,元稹有诗曰“阿母怜金重,亲兄要马骑。把将娇小女,嫁与冶游儿。”,说的是哥哥问妈妈要马骑,可是家里贫困,妈妈没有钱为儿子买马,于是就将女儿嫁给了一个浪荡公子,用换来的彩礼为儿子买了一匹良马。
清朝的彩礼也不在少数。如今河南的皇粮国税博物馆中收藏着一份清朝的聘礼文书,其上写道“恭懇;婚命:谨具;婚资一百零六千;圈子一付;带子一付;红網成札;官粉成匣;面交。”
一百零六千铜钱,一千钱是一贯,也就是一百零六贯。在当时,一斤大米不过十文铜钱,这一百零六贯毫无疑问是一笔巨款,更不用提其他的金银饰品。
《婚事杂登》中也记载了另外一份清朝礼单,“礼银六十四两,迎送彩银八钱,叩门彩银四钱,净增彩银六钱,掌翰礼壹两,迎书彩银八钱,物品若干。”
一贯钱重量大概在4公斤左右,实际是做不到“腰缠万贯”
林林总总将近百两,看来自从汉代以来,从唐而清,没有哪一朝哪一代能逃过“天价彩礼”的魔咒。
嫁妆
说完彩礼,也提一句嫁妆。
诗经中有一首非常著名的诗叫做《氓》,其中有“以尔车来,以我贿迁”的句子。说的是男方纳吉之后,驾着车接走新娘和新娘的彩礼。
这说明彩礼的历史同样非常久远,至少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代,可以说是非常的源远流长。遗憾的是,由于古代史官们并没有记载当时中下层百姓的婚丧嫁娶,因此很难得知当时普通老百姓的彩礼情况。
贵族间的婚嫁情况则相对清楚,女方要准备媵(ying)臣、媵妾和媵器,也就是陪嫁丫鬟、陪嫁奴隶和大件彩礼。
值得注意的是,媵妾的地位并没有常人想象的那么低,先秦时期的媵妾往往也是贵族女子。譬如娥皇嫁尧,其妹女英作为媵妾一同出,两者的地位相差不大。只不过随着时代的流变,媵妾的地位逐渐下降了。
至于媵臣,他们的地位要比媵妾低的多。本质上,作为奴隶的他们其实就是作为一种财富送与男方。商朝宰相伊尹和五羊大夫百里奚都曾经是地位低下的媵臣,但最终还是以其才干脱颖而出。
媵器指的是女方出嫁时家中为其打造的一批青铜器,这批青铜器往往是用作在夫家的祭祀之用,属于贵重礼器。在媵器之上,往往记录出嫁女的称谓、所铸之器的种类名称以及祝福的话语等等。年出土的著名青铜器邓公簋(现存于平顶山博物馆),就是邓公为女儿准备的媵器。其上铭文为“邓公乍(作)应嫚毗媵簋,其永宝用”。其中“应”是公主出嫁国,“嫚毗”则是公主的名字,最后面的“其永宝用”则是一句吉利话。
古代出嫁十里红妆的场面(图为宁波十里红妆文化园)
等到秦汉时期,终于可以从史书中找到一鳞半爪关于普通人家彩礼情况的记载。
在《后汉书·戴良传》中有记载“五女并贤,每有求姻,辄便许嫁,疏裳布被,竹筒木屐以遣之。”戴良家里虽然富裕,但他本人却是个崇尚淡泊节俭的隐士,因此他给女儿准备的陪嫁物大致和当时普通百姓的陪嫁物相当。也就是“疏裳布被,竹筒木屐”,换句话说就是衣服、被子、鞋子之类的生活用品。
长诗《孔雀东南飞》中也有关于嫁妆的记载,女主角刘兰芝自称是“生小出野里”,也就是在乡村长大的姑娘。当刘兰芝要出嫁时,她母亲要刘兰芝去做衣裳,于是刘兰芝“左手持刀尺,右手执绫罗。朝成绣夹裙,晚成单罗衫。”可见刘兰芝的嫁妆其中就有夹裙与罗衫,和戴良嫁女时准备的嫁妆相似。
这看起来并不是很多。不过,和彩礼一样,随着时代的发展,嫁妆也愈发膨胀。
等到了两宋时期,嫁妆已经成为了“女儿控”的梦魇。
譬如说苏轼的弟弟苏辙,明明已经官至宰相,却还是嫁不起女儿。苏轼就曾经说过“子由有五女,负债如山积”。实际上,苏辙不仅为了凑女儿嫁妆而负债,还变卖了大笔良田祖产,这才堪堪成婚。
官至宰相的苏辙,依然为嫁女儿的问题头疼不已
无独有偶,宋神宗的亲弟弟杨王赵颢,身为皇亲国戚同样出不起嫁妆,这位曾经要求宋神宗提前支付一下俸禄,其理由就是“有女数人,婚嫁及期,私用不足”。
宰相和王爷尚且苦恼嫁妆,可见宋代厚嫁之风。
清朝也不遑多让,在《清稗类钞》中就记载了一位江宁商人嫁义女时准备了“赠十万金,使成嘉礼”。
这些事例其实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一言以蔽之,历朝历代都有人掏不起彩礼和嫁妆。
这不由得令人唏嘘。古人和今人居然一同面临着天价彩礼和天价嫁妆的问题,不约而同的面临着“娶不起”和“嫁不起”的窘境。
细细想来,着实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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