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成小珍通讯员粤市监)新春佳节在即,很多市民喜欢给自己买一两件珠宝首饰为节日增添喜庆,记者26日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期共对54家企业生产的款珠宝贵金属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涉及广东省深圳、广州、肇庆、汕尾、东莞、珠海等6个地市。经检验,发现24家企业生产(销售)的36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有:“珠宝玉石定名”“质量”“印记”“标签及其他标识物”。
本次抽查判定6款产品珠宝玉石定名项目不合格。该项目主要考核产品实际珠宝玉石品种与标注的珠宝玉石品种是否相符、产品的珠宝玉石定名是否按国家标准的要求正确标注。该项目不合格,影响消费者对珠宝贵金属的正常选购,直接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次抽查判定1款产品质量项目不合格。该项目主要是考核贵金属饰品的质量允差。该项目不合格,贵金属材料以质量结算,质量出现负公差,视为短斤缺两,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本次抽查判定17款产品印记项目不合格。该项目主要考核打印或刻印在贵金属及其镶嵌首饰上的永久性标识是否规范。该项目不合格,无法识别贵金属及其镶嵌首饰的生产厂家或品牌所属、首饰本身的贵金属成分和纯度、主钻石的信息等,不利于首饰产品的溯源。
另外,本次抽查判定22款产品标签及其他标识物项目不合格,其中11款名称不合格,15款标准编号不合格,6款检验合格证明不合格。该项目主要是考核零售珠宝贵金属的标签及其他标识物是否规范。该项目不合格,消费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质量状况,在出现质量纠纷时,无法追溯。
对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生产者以及销售者,省市场监管局将责成相关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相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包括责令生产者停止生产、销售同一监督总体产品,对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售出产品予以限期改正并主动公布相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同型号产品;整改后拟重新上市销售的产品,需更换产品包装或者作出产品合格承诺标示;市场监管部门对承诺整改合格的产品实施定期跟踪抽查;是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记入质量监管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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